教科研函〔2010〕44号
各市教育局职成教科、职教研究室,各县(市)教育局,国家级重点、省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
按照教育部中等职业教育新一轮课改的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工作部署和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教改实际,经研究,定于2010年7月-8月在合肥市对我省中等职业学校部分大类专业基础课教师举办新大纲与国家规划新教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方式
原则按各校订购的不同出版社的教材版本,分学科、分类、分期培训,一个出版社的不同教材版本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完成培训工作。对2010年教育部审定通过的中职国家规划教材或订数较少的版本,在出版社自愿的前提下,可以联合举办培训班。
二、培训人员
各市教育局职教科分管教学的负责人1名,职教研究室主任1名,相关学科教研员(含兼职教研员)1名,国家级重点、省级示范中中职学校重点职业高中相关学科骨干教师各5名、县(市)级重点职业高中相关学科骨干教师各4名。一般学校各2-3名,每所学校参加培训的人员请按照本校订购的出版社教材,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分别参加相关出版社的培训活动。各县(市)教育局接到本《通知》后,务必及时通知有关学校,并根据订购教材版本情况,落实参加培训教师。
三、培训学科
中等职业学校新课改部分大类专业基础课《电工技术基础与技能》、《电子技术基础与技能》、《电工电子技术与技能(非电类)》、《机械制图》、《机械基础》、《金属加工与实训》、《机械常识与钳工实训(非机类)》、《土木工程力学基础》、《土木工程识图》等新大纲、新教材
四、培训内容
1. 教育部新一轮教改理念解读;
2. 相关学科教学大纲诠释;
3. 相关学科教材教法分析、教学手段运用;
4. 相关学科教学资源介绍;
5. 提供一堂示范课或公开课;
6.培训学员与讲课专家互动,探讨教学中大家关心的问题。
五、培训时间与地点
具体培训时间、地点、方式另发补充通知,同时在安徽职成教网上发布。
六、培训费用
参加培训人员的交通、住宿费(50元/天)回原单位报销,伙食费、会场租用费、专家讲课费、专家接待费等由相关教材出版单位承担。
各级职业教育行政部门、职教研究室和各中等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培训活动,务必认真组织教研员和学校骨干教师参加省级培训。同时,围绕新课程和新教材开展多种形式的教研活动,加强对新大纲新教材教育教学的检查、指导,不断提高我省职业学校的教学质量。
附件:会议回执
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省教育厅职成处
二O一O年五月二十日
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部分专业基础课教学大纲与国家规划教材培训班会议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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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性别 |
职务
职称 |
单 位 |
参加培训的出版社 |
参加
培训
的学
科 |
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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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章)
2010年5月 日
2 若参会人数过多,本表可以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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