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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招聘专业课教师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表日期:2010年7月26日  本页面已被访问 530 次

安徽省桐城望溪高级职业技术学校

2010年招聘专业课教师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适应望溪职校创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和教学工作需要,经市中小学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2010年望溪职校招聘专业课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招聘专业与名额

专业

名额

机械加工

3

电子技术

3

计算机技术及应用

2

财会

2

工商

2

包装印刷

2

玉雕工艺

1

   

15

三、招聘对象与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2、应历届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专业对口或相近,并同时取得相应专业的技能等级证书。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01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实行统一报名、统一考试(闭卷笔试)、统一聘用。

1、报名与考试

报名时间:89812

报名地点:望溪职校校办室

报名方法:报考人员凭毕业证、身份证、技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须交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同底版照片3张并缴考务费90元。

考试时间:822日上午8:3010:30,考生于821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内容及分值:

考试内容:公共课:《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专业课:本专业的主干课程内容。

满分分值:150分,其中公共课20分,专业课130分。

2、初选人员确定。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专业等额确定初选人员。如成绩出现并列分,按下列原则依次确定:专业课成绩高的优先;第一学历高的优先;毕业届别早的优先。如上述优先原则仍无法区分,再次笔试确定。

3、考核体检。初选人员统一组织考核、体检。考核主要考查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与方法》执行,费用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体检者,视为考核、体检不合格。考核、体检不合格者则取消其初选资格,其人选缺额按该专业考试成绩和考核、体检情况依次递补。

②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拟聘人员,面向社会公示五天。

五、聘用办法、管理及聘用期待遇

1、招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并实行人事代理,按《聘用通知》要求报到并办理人事代理等相关手续。未按时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其人选缺额按该专业考试成绩和考核、体检情况依次递补。

2、被聘用人员不列入编制,实行聘用合同管理。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个人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管理。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3年,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满,合同终止。若工作需要,聘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经双方协商一致,予以续聘。

     3、本次所聘人员编制部门给予学校编制,经费由财政列支。聘用期内享受在编教师的相应工资、福利、职称晋升等待遇,并按有关政策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医疗保险。

六、相关事项

1、各专业报名人数与该专业招聘名额比例原则上不得小于3:1。若小于3:1时,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名额调剂到其它专业并及时公告。紧缺专业经市教师选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比例可调整为2:1

2、被聘者应在二学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者,学校按规定予以解聘。

七、其它未尽事宜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56-6204517  桐城望溪职校

           0556-6137317  桐城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556-6121897  桐城市教育局人事科

 

桐城市教育局        桐城市人事局      桐城市监察局

 


                                     
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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